当前位置: 河北网首页 河北新闻 政策要闻 正文

河北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受理乱收费乱摊派举报

时间:2016-03-18 17:18河北网(www.he-bei.cn)
河北网(www.he-bei.cn)权威媒体 河北门户

扎实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刘清波、马建敏)3月16日,为落实“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和省审计厅三部门门户网站同步发布“欢迎举报乱收费乱摊派行为”的消息,受理社会各界对乱收费乱摊派行为的举报。

省财政厅受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乱收费行为举报,具体包括: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收费单位被撤销或者收费项目被撤销后不终止收费;不持证收费、收费不出具财政票据或者不按规定公布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收费;在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之外,对企业进行检查、评比、达标、升级、评优、鉴定、考试等活动,并从中收费;国家机关在发放证照及办理有关手续时,收取抵押金或者保证金等。举报电话为(0311)86773447。

省物价局受理行政许可中介服务违规收费行为举报,具体包括: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能够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仍设定中介服务并收费;现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借助行政权力垄断经营、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技术性服务活动,未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以及违规要求支付服务费等。举报电话为(0311)12358。

省审计厅受理乱摊派行为举报,具体包括:除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定之外,要求单位和个人集资;除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紧急情况外,要求单位和个人赞助、资助和捐赠财物;除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定之外,无偿借调企业事业单位人员;行业主管部门强行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参加各种有偿培训或者购买不需要的技术业务资料或者器材;凭借职权强行要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订阅图书、报刊、音像制品。举报电话为(0311)88606398、88606276。

相关新闻: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
奋力推进妇女儿童事业

【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发言】高志立: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

河北省直机关首届文化艺术节举行汇报演出

创建全国全域旅游示范省动员大会在秦皇岛召开

创建全国全域旅游示范省动员大会在秦皇岛召开

赵克志许勤出席

责任编辑:美景
0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为目的,一切权利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C) 2012-2012 河北网版权所有 备案编号:冀ICP备09014245号

未经河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