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交通事故“微”处理满月 记者体验8分钟搞定(2)
反应不一:民警不到场处理事主不放心
虽然用过的人都说好,但也有一部分市民对微信处理交通事故有所顾虑。
11月13日,保定市民胡女士驾车上班途中,并线时与其他车辆发生剐蹭。因为正值交通高峰时段,事故造成了道路拥堵。接警民警推荐她使用微信方式快速处理,尽快使道路恢复正常通行,但被胡女士果断拒绝了。“咱不是信不过民警的推荐,但处理交通事故毕竟是个专业的事情。”胡女士说,没有民警到场,谁知道对方是不是假牌、假照?如果对方事后一走了之,不去交通事故处理服务中心解决,自己岂不是要吃哑巴亏?再者自己用手机拍的照片,肯定没有交警到场拍的照片专业,如果影响到责任认定怪谁?因此还是感觉让民警到现场处理事故更加放心。
“当事人拒绝使用微信的情况多种多样,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事故发生后双方互相埋怨甚至争吵,想让民警到现场给评评理。”保定市122交通事故报警台民警介绍,使用微信处理交通事故双方都同意才行,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就只能坐等民警赶到。甚至有当事人指责:“我们都自助处理了,还要你们交警干什么?”对此,指挥中心主任刘轶华解释说,即便民警赶到现场,也是使用终端机拍照上传,并不负责事故定责等后续处理,与当事人使用微信固定证据是一样的。只要当事人用微信上传的照片通过民警审核,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一方接受微信方式,事后却不讲诚信拒绝到服务中心进行后续处理,交警将按肇事逃逸给予其严厉处罚,罚款500元至1000元、拘留15天以下、扣12分。
据了解,保定交警微信处理交通事故平台运行一个月来,已经受理案件100多起,并得到越来越多市民认可。但占符合条件交通事故总数的比例还不到10%。交警希望市民从方便自己、节省公共资源、减少道路拥堵等多方面考虑,使用微信这种新方式处理交通事故。交警也将在增加市区事故处理服务中心数量、丰富微信平台功能等方面不断改善。
哪些事故不能“微信”
虽然微信方式具有很大优点,但并非适用于所有交通事故。保定交警事故大队副大队长韩望东介绍说,目前微信方式适用范围为:市区内道路发生,无人员伤亡,车辆可移动,单车物损2000元以下的交通事故。时间段为每天的7:00至19:00(5月至9月),8:30至17:30(10月至次年4月)。
需要注意的是,市民遇到以下情况不能采用微信方式处理: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有效交强险标志的;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品的;涉及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有毁灭证据、伪造现场等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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