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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今年首批保障房实物配租月底分配 今起受理申请

时间:2014-07-11 12:08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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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网7月10日讯(通讯员封淑霞 河北日报、河北网记者赵建)今天从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获悉,7月底,石家庄今年第一批公共保障房实物配租将在桥西区红河小区举行。本次公共保障房的分配对象为具有住房保障资格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工作从7月11日开始。

此次分配的保障房共2246套,分布在9个小区,其中新竣工房源1946套,清退腾空房源300套。桥西区红河小区1946套,位于桥西区滨河街40号。长安区谈安小区197套,位于长安区金永街10号;民华家园4套,位于长安区北二环东路138号;仁华家园17套,位于长安区丰收路104号;福华家园45套,位于长安区华清北街60号。新华区安华家园9套,位于新华区明珠街10号;秀河家园15套,位于新华区石获北路75号;秀玉家园9套,位于新华区秀玉街5号。裕华区全城绿洲4套,位于裕华区东岗路168号。

四种情况不允许申请实物配租

申请本次实物配租的家庭为:截至7月10日,具有住房保障资格且尚未进行实物配租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许申请实物配租:一是购买或已拆迁安置房屋面积超过保障面积尚未办理产权初始登记的低收入住房困难保障对象;二是限制行为能力和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法定监护人的低收入住房困难保障对象;三是纳入低收入住房困难保障范围的18周岁以下孤儿;四是自动放弃实物配租未满两年的家庭。

7月11日至17日,符合申请条件的保障家庭,可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材料初审和公示,报区住房保障部门;7月18日至23日,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不少于7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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