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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特事特办”帮女婴“补心”(2)

时间:2012-02-23 15:39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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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 错过新农合参合时间

小一畅倍显无助的背后,一个原因在于她出生后还没有参加2012年的新农合,从而不能享受河北省的“大病救助”政策。按此政策规定,省儿童医院是定点救助医院,如果小一畅在此医院治疗的话,其总费用可以报销70%。按照治疗费(含手术费)全部加起来共需5万元左右计算,如果参加新农合,小一畅的家人只要筹集到1.5万元,就可以为其做手术了。

耿广告诉记者,在知道省儿童医院有“大病救助”政策后,他们一家人看到了希望。但在一畅入院后,耿广及岳父吴宝良先后三次去了献县卫生局新农合管理中心询问参加新农合的事宜未果。

耿广介绍说,当时新农合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解释是,小一畅已经错过了献县2012年新农合的缴费期限,按照政策规定,不能为其办理新农合。“他们说缴费时间在2011年的12月15日,而小孩是在12月26日出生的,所以办不了。”小一畅的姥爷吴宝良说。同时,工作人员曾告诉耿广,一畅可以享受12月26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补助。“可小孩在这个期间还没开始治疗呢。”耿广说。

耿广还说,按照政策规定,如果小孩是在2012年1月1日后出生的,会自动跟着其母亲参加新农合。但小一畅的出生时间距离2012年就差那么几天,结果参合被“卡”住了。“医院工作人员说,有一些小孩的情况和一畅一样,也是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办理新农合,享受不了救助。”

后来,耿广也曾找过当地的红十字会和民政部门寻求帮助。红十字会告诉他,对需要救助的人员,需要一批批上报,而不能因为某一个人而单独上报,且救助审批结果下来的时间也不确定。当地民政部门表示其可以对小一畅进行救助,但也需要参加了当年新农合。

新农合没有办下来,其他的救助也没有。回想起一家人四处奔波的经历,吴宝良叹着气说:“看到外孙女就想哭,整晚睡不着觉。”

喜讯 “特事特办”参合成功

小一畅参加新农合的困境能否破解?2月21日上午,记者跟随着耿广、吴宝良再次来到献县卫生局新农合管理中心,继续为给小一畅办理2012年的新农合而努力。

献县新农合管理中心主任陈俊才告诉记者,献县农民参加新农合,是由县政府统一安排布置,由县到乡再到村,以户为单位缴纳参合的费用,目前献县的参合率达到95%。

陈俊才说,献县2012年新农合的办理时间是2011年12月15日至2012年2月10日,在此期间出生的婴儿,家属拿着其出生证明等证件即可办理新农合。而耿广在此期间并没有为小一畅缴纳参合费用,确实错过了规定的缴费期限,按照政策规定原则上现在已经不能为其办理2012年的新农合。“我不知道有这个缴费期限,”耿广无奈地说,孩子出生后,当时不知道2012年2月10日就截止办理参合了,“我听别人说,12月15日后出生的婴儿会随着母亲自动参加新农合,所以当时就没有去缴费。”

关于新生儿自动参合一事, 陈俊才拿出了一份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献县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里面说:“计划内新生儿出生时不在缴费期限内,但新生儿父母当年已经参见新农合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动纳入新农合,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偿与其父母合并计算,直至一人最高封顶线。新生儿当年不再缴纳个人参合费用,也不统计为当年新农合参合人数,各级财政也不追加相应的补助资金。”依这一通知,小一畅出生后自动纳入2011年的新农合,但只能享受2011年12月26日至12月31日的相关补助,不能自动纳入2012年的新农合。而且,新农合管理中心在缴费期限截止后,汇总参合人数等信息已提交给县政府、县民政局和县财政局,目前相应工作已经结束。

不过,在了解到耿广一家的不幸遭遇后,陈俊才表示,这一家子的情况实在特殊,将迅速与领导进行协调,争取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解决此事。

2月21日18时左右,陈俊才告诉记者,当日下午他向领导汇报了耿广一家的情况,领导与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进行了沟通,考虑到其情况实属特殊,而且该户家庭的确因遭遇各种意外而非常困难,因此决定“特事特办”,为小一畅办理了2012年的新农合手续,其可以马上享受相关的救助政策了。

记者迅即将这一消息告诉了耿广。得知小一畅能参加2012年的新农合了,耿广非常高兴,他表示将尽快筹集能够报销之外的治疗费,尽快让小一畅入院治疗。(燕赵都市报记者曾建中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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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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