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农抓贼倒赔三百”,执法不能“和稀泥”
●特约评论员 于平(江苏)
备受关注的“瓜农抓贼倒赔三百”事件,终于有了最终处理结果。河南省鹤壁市公安局官方微博4日通报“瓜农抓贼倒赔三百”事件,相关民警被停止职务,偷瓜者行拘3日。
“瓜农抓贼倒赔三百”堪称一出跌宕起伏的连续剧。

事件被曝光后,瓜农的哭诉,引起了网民的一致同情,本来鹤壁当地依法纠错,舆情本可以迅速平息。没想到,当地警方随后发布的声明,依然强调民警执法没有过错,把偷瓜者描述为“路过摘瓜群众”,这不啻是给汹汹舆情火上浇油。

如今,舆论的强大压力下,当地警方不得不认错,偷窃者终于受到法律的制裁,枉法裁判的当事民警,被停止职务。不过,这一舆论的“胜利”,却让人一点高兴不起来。
当事民警之所以做出“瓜农倒赔三百”的裁断,并非偶然。这实际上,某些基层警方的法治思维不彰的必然结果。
在许多农村地区,类似小偷小摸,被当成稀疏平常的事。地方执法部门要么不闻不问,要么习惯于“和稀泥”式的执法。如果这种思维不彻底改变,偶然曝光的个案,就算处罚再严厉,能有多大意义?
更为重要的是,一个简单的治安案件,需要“全民围观”,需要众多媒体介入,才艰难地折回到法治原点,这无论如何都不正常的。
得承认,全民围观偷瓜贼,确实推动了事件的解决,客观上对于法治建设也是一个促进。但也要看到,类似这种再普通不过的治安案件,属于法治建设中细枝末节的问题,守住公平公正的底线并不难。
但遗憾的是,类似全民围观“小坏小恶”,大炮打蚊子,早已不是个案,似乎成了越来普遍的现象。例如“瓜农抓贼倒赔三百”曝出之后,“33吨井盖被偷车主不满两次被拒立案”也同时浮出水面,引起网民热议。
社会中一些平常的“小恶”,不是走正常渠道解决,而是必须要依赖舆论曝光和全民围观,这无疑折射出正常渠道的不通畅。而这,才是相关部门在积极回应舆论,解决个案的同时,更需要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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