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家峪惨案幸存者国内首提对日诉讼索赔(3)
国内法律界迎来新课题
“我们起诉的目的,就是希望日本正视历史,以史为鉴,不要继续沿着复活军国主义的道路一意孤行地走下去了!”潘瑞燊说,让潘家峪人感到比当年罪行更可怕的,是一些日本右翼分子从未进行认罪的态度以及企图复兴军国主义的野心。
潘家峪惨案幸存者和受害者遗属提出了60亿元的索赔额。但一些分析认为,这场索赔诉讼注定要经历波折。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张智新认为,该诉讼将面临立案方面的最大难题,因为国内并无索赔方面的国家立法,而且是以另一主权国家政府而非企业法人或者自然人为起诉对象的战争索赔案,势必牵涉到诸多错综复杂的非司法因素。
童增则充满信心,因为今年3月18日,“二战”被掳中国劳工及遗属状告日本企业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这是中国法院首次受理劳工诉日企案。据他介绍,过去20年,中国被掳往日本的劳工、慰安妇等纷纷提起了对日索赔的诉讼。这些在日本提起的诉讼全部遭遇败诉。
2005年左右,童增等人开始寻求将诉讼地转移到国内。2006年起,山东、河北、重庆、浙江等地的一些二战受害者将诉讼材料递交给当地法院,但均未获受理。
记者注意,今年3月26日,88岁的掳日劳工代表闫子珍和其他21名工友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迄今尚未收到立案通知。
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联合会工作人员介绍,之所以选择到唐山中院提起诉讼,是因为河北省高院在接待劳工幸存者及家属时,告知他们可到有属地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诉状。基于此,掳日劳工幸存者又分别在石家庄、衡水、沧州等地提起诉讼。
“目前尚没有接到立案通知。”童增说,同样,潘家峪村民提起的诉讼所面临的困难也在对案件的认识上,因为对于法院来说,这还属于一个新课题。国内的法院还缺乏审判涉外案件的经验。
“日本的侵略地在中国,受害者也在中国,在中国起诉日本是有国际法和国内法依据的。”童增说,他希望国内的法官,能从维护世界和平的角度出发,以事实为依据,为战后遗留问题提供一个可供借鉴的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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