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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待遇

时间:2019-10-25 19:00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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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刘旭伟)又一个好消息来了!记者从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近日秦皇岛市出台《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重点工作的通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待遇。2019年10月1日起入院的参保人员,按新标准实施待遇支付。

据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为1.1万元,之前的报销比例为起付标准以上至5万元为50%,5万元至10万元为55%,10万元至20万元为60%,20万元以上为70%。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提高后,起付标准仍为1.1万元,依然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具体比例调整为起付标准以上至10万元为60%,10万元至20万元为70%,20万元以上为75%,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全面精准落实医疗保障扶贫政策,加大大病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支付倾斜力度,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困难群众医疗负担。同时严格执行医疗保障扶贫现行标准,按照现有医保扶贫政策的支付范围和既定标准保障到位,不盲目提高标准、吊高胃口,防止出现 “零自付”“看病不花钱”等现象和 “福利陷阱”“待遇悬崖”问题。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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