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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通报八起典型涉恶案例

时间:2019-05-29 14:38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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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廊坊中院新闻发布会现场。

;">2016年年底至2018年3月6日,李丹、王重阳、王亮亮、曹鹤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索要债务为名,采取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多次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行为,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文安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上述四人四年至十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新闻发布会上,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的八起典型涉恶案例,共有被告人39名,其中既有广阳、三河、霸州、固安、文安等廊坊本地人,也有肇源、巴彦、明水、五常等黑龙江省人。罪名涉及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强迫交易、容留他人吸毒、聚众斗殴、职务侵占、诈骗、盗窃等。被判处刑期从十六年至九个月不等。

图为廊坊中院新闻发布会现场。

廊坊市两级法院始终把打击锋芒指向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在具体工作中,他们聚焦14类犯罪行为,统一法律认识,统一裁判尺度,准确界定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标准,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他们还克服通常观念,在排期开庭、案件审理、合议、制作文书、宣判等各个环节把涉黑涉恶案件与普通刑事案件区分开来,加快办案节奏,尽快结案。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他们坚决依法从严惩处,严格控制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彰显人民法院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的信心和决心。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深入研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的新特点,增强工作靶向性,掌握主动权。依法加大财产刑的适用,运用好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资格刑等多种手段,在‘打财断血’上做文章,有效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给其死灰复燃的机会。”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桂忠在新闻发布会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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