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开展打击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销售行为专项行动
3月11日,由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工商、价格)、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廊坊日报社六部门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在我市范围内经营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包括商品房代理机构、存量房中介机构等开展打击其违法销售行为的专项行动。
3月12日,在中房·馨美域销售中心,客户谈判区的一处桌面上摆满了各类文件和证照。检查组工作人员一一翻阅、仔细核对检查,分别对该项目商品房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备案登记、销控表、购房人准购资格、售房合同、广告宣传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当场填写《房地产经纪机构检查表》,给出了检查意见。
“该公示的要全部公示,该注明要全部注明。”市住建局房产市场执法稽查大队队长张建立在检查结束后对商品房销售代理人员说道,“要让买房的老百姓一目了然,钱花得明明白白!”
接着,检查组又马不停蹄地前往下一处房地产经纪机构。
张建立介绍:“本次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针对性强、重点突出,核心是一个‘稳’字,即实现房地产市场的平稳,既不能大涨又不能大跌。春节过后,我市房地产中介市场出现了一些虚假宣传、故意炒作等违规行为,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就是对12类违法违规乱象进行精准打击,其中,虚假宣传是此次治理的重中之重,一旦发现,从严顶格处理。”
市住建局房产交易市场科科长杨家丰表示,房地产业是否平稳发展对一个地区的经济影响重大,此次专项行动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了解,本次专项行动打击的违法销售行为包括未取得营业执照和备案登记,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虚假宣传,恶意炒作,哄抬房价;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招揽业务,欺骗、误导购房人等12类。
专项行动分集中检查和重点检查两个阶段。3月11日至4月15日为集中检查阶段,将对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集中检查,设立投诉举报热线,对检查发现、群众投诉的违法违规行为当即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建立台账、依法顶格查处,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4月16日至4月30日为重点检查阶段,将对环京周边地区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检查,对其它县(市)进行抽查。对工作不力,检查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地方和单位予以通报。(记者邢建平、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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