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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主城区春节期间禁止生产、销售、焚烧祭祀用品

时间:2021-01-30 10:41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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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为净化城市大气环境,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廊坊市主城区北至北凤道外1公里,西至西昌路外100米,南至南龙道外100米,东至东安路外100米以内区域及廊坊开发区辖区范围,春节期间禁止生产、销售、焚烧祭祀用品,倡导采取鲜花祭祀、网络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寄托哀思、缅怀亲人,主动摒弃不文明行为。

据了解,禁烧期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禁止生产、运输、销售纸钱、纸扎、锡箔、冥钞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禁止在城区公共场所焚烧纸钱、纸扎、锡箔、冥钞等祭祀用品;禁止在殡仪馆或乡镇骨灰堂设置的专用焚烧炉以外场所焚烧死者遗物等。

安次区、广阳区民政局牵头,两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配合,对主城区各辖区内取得营业执照的殡葬祭祀用品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经营纸钱、纸扎、锡箔、冥钞及其他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的超范围经营行为,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民政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局配合,对各类门店、市场擅自经营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的,依照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进行查处。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对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摆设摊点经营锡箔、冥钞、纸钱等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的行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按照《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予以处罚。

市委宣传部负责加强对印刷企业的监管,在节点前开展专项检查,发现有印制冥币、纸钱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依据国务院《印刷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印刷业经营者进行处罚。市环卫局负责在节点的前5天至后2天,在市区禁烧区域的外围设立祭祀用品焚烧点,摆放焚烧炉,并通过媒体告知市民。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非法营运烧纸、冥纸、冥币、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给予处罚;在例行检查中发现违法运输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会同民政部门进行查处。

广阳区政府、安次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成立联合巡查队伍。市大气办、市民政局组成督导组,负责对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和有关部门的禁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随时通报。(记者吴琼)

来源:廊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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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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