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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孕妇闭口不谈家人 紧急手术没有亲属签字

时间:2014-02-12 09:26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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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报警请警察来见证手术

  本报讯(通讯员高翔)一名无家属陪伴、又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孕妇突然大出血,生命危急,由于无家属签字,医生请来警察见证,使手术得以顺利完成。昨天,这名幸运的孕妇终于出院,而中南医院妇产科李家福教授说起这一幕,仍感惊心。

  大年三十下午5点,一辆飞驰的120救护车停在了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外科楼门前,医护人员从车上抬下一名孕妇,紧急送到妇产科。医生打开被褥,孕妇浑身是血,连被褥和床单都被血浸透。120工作人员告诉医生,胎儿已死在腹中。

  情况紧急,需立即抢救!经查,李家福确认孕妇为胎盘早剥引起的大出血,血色素只有正常人的零头,血压非常高,胎儿已死亡,若不尽快手术,恐怕孕妇也将性命不保。

  医生询问孕妇相关情况,为手术做准备,没想到她对自己的姓名、家庭住址及家人的联系方式等情况闭口不谈,而又无其家属在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手术前必须和家属进行术前谈话,并签同意书。

  时间就是生命,在紧急情况下已无法花时间去寻找家属,李家福教授请护士立即拨打110,请警方前来见证。

  不到10分钟,110两位民警赶到中南医院,在产房为孕妇办理了相关手续。6点,手术开始,李家福教授为孕妇取出了腹中死亡的胎儿,止住了大出血。昨天,这名孕妇康复出院。

  民警能不能替亲属签字

  在家属不在旁边或找寻不到时,民警是否可以代替家属签字同意手术?昨天,武汉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接处警的细则中,并不会制定如此细化的规定,这只是民警在实际操作当中的“权宜之计”。

  按照正常流程,民警将伤者或病人送达医院后会联系其家人,做手术必须由家属签字。但在实际出警过程中,若伤者或病人伤情、病情过重,导致意识模糊,无法说清家属信息,情况紧急必须要做手术,此时,若医院认可民警签字,民警一般会同意签字。这种签字,并不同于“同意承担一切手术后果”,而是只作为一种“见证人”——见证伤者或病人急需手术,让其及时就医,同时也见证医院是收治紧急病患,不是强迫他人手术。

  该负责人表示,110民警代替亲属签字手术的例子并不少见。但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签字后一旦出现手术意外,责任认定还存在法律空白。

  记者梁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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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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