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12平米承租规定 为何难治兰州群租乱象(7)
时间:2015-04-24 06:40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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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软标准难撑大局
“开门上床,伸手碰墙,排队如厕”,这是群租房租户们对自己居住环境的生动描绘,而这样的居住环境,也埋下了极大的消防、盗窃甚至入室抢劫等安全隐患。既然群租房的噪音和卫生问题极易引发邻里纠纷等社会问题,那么对出租房屋管理是否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呢?
2011年2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明确规定出租房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那么,兰州规定的人均租住建筑面积最低标准是多少?几经周折,记者找到了2009年兰州市政府出台《兰州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该《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用于居住的租赁房屋应当具备基本的生活设施,符合安全要求,其中人均承租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2平方米。但是记者又发现,该《办法》只是对“人均承租面积”作出了简单规定,并未对违反本条规定应如何处罚作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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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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