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循环经济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16-12-04 20:38河北网(www.he-bei.cn)
河北网(www.he-bei.cn)权威媒体 河北门户
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04号)
《河北省发展循环经济条例》已由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2月2日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美景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为目的,一切权利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
- 河北新闻
- 地区新闻
- 娱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