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供销社为农民解忧、促农业变强、让农村更美(2)
土地经营“好管家”
农忙已过,走进冀州市帮农宏业粮棉种植专业合作社,眼前仍是一派繁忙景象,社员们正忙着对农机具进行检修保养,为下一个播种季做准备。合作社理事长王金卯告诉笔者,他们托管的土地机械化作业率接近100%,管理质量好、种田效益高,农民彻底成了“甩手掌柜”。
王金卯所在的门庄乡素有冀州“西北粮仓”之称。但是,近年来随着外出务工人员增加,农民在农忙季节难以回家收种。合作社开展的土地托管服务,解了他们的难题。
在这里,土地托管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全托”,每年春季,社员按照每亩预交750元的田间管理服务费签订托管协议,合作社为农户提供旋耕、播种、田间管理、植保用药、联合收割、小麦回收等全程服务。合作社保证小麦玉米达到当年平均产量以上,社员留足自己生活所需,剩余粮食交给合作社统一销售,并在年终根据交易量参与合作社的二次分红。另一种是“半托”,合作社为农户提供农户指定的定向服务,旋耕、播种等各项业务明码标价,每项服务价格相比市场价格低10%左右,双方签订服务协议,保证服务质量和效果。
土地托管和土地流转有啥区别?王金卯说:“土地流转只给农民流转金,至于在土地上种啥,赚多少和农民无关,赚钱多了农民也眼红。而土地托管保证了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经营权和收益权,不管赚了多少钱,收了多少粮食,最后都得交给农民。”
王金卯告诉笔者,由于合作社全程机械化生产,不仅提高了生产效率,成本投入也大大减少。托管后,每亩粮食作物比托管前增产15%左右,每亩增收200元左右。对于农户来说,以前在农忙季节回家种地,每年路费等往返费用都在3000元左右,托管后,不仅这部分费用省了,每亩还能增收200多元,何乐而不为呢?
相比原来简单的供和销,土地托管实现了供销社与农民需求的深度融合,真正具有“合作”的色彩。衡水市供销社主任宋志会介绍,今年以来,他们在8个县区的基层社开展土地托管服务,规模已超过5万多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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