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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七成县级城市达到“无传销城市”标准

时间:2015-07-03 20:33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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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刘清波 通讯员张静)从近日召开的省打击传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近年来我省各地各部门合力开展“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全省70%的县级城市达到了“无传销城市”的标准,创建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2014年,全省共捣毁、取缔传销窝点(场所)875个,清查、教育遣返传销人员11791人次,工商机关立案51件,行政处罚案件2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49件,移送犯罪嫌疑人93人。公安机关立案98件,破案70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52人。严厉打击和防控,使我省传销违法活动的猖獗势头得到了一定遏制,全省投诉举报数量明显减少,2014年比2013年下降32.77%。

省打传办根据举报投诉情况以及维稳重点区域,确定了今年的10个重点整治县(市、区)和6个重点防控县(市、区)。我省要求,重点整治地区要责任到人,挂账督办,深挖案源,加大查处力度。同时,加大对为传销提供场所、货源、仓储等条件的行为查处,压缩传销违法活动空间。重点防控地区,加强传销舆情监控,防止传销人员流入,做到一经发现,迅速打击,确保不因传销引发社会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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