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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尚震任邯郸代检察长 河北11市检察院一把手名单(7)

时间:2015-07-01 23:15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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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水市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志

  李永志,男,满族,1957年5月生,隆化人,1982年8月入党,1973年9月参加工作,河北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文学学士学位。

  1973.09-1978.09 隆化县韩家店中学教师

  1978.09-1982.09 河北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2.09-1983.05 隆化县四道营公社秘书

  1983.05-1983.12 隆化县四道营公社副主任

  1983.12-1984.06 隆化县团县委书记

  1984.06-1986.12 共青团承德地委副书记

  1986.12-1991.01 承德地区司法局宣教科科长

  1991.01-1992.10 承德地区司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1992.10-1993.07 承德地区司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兼劳教所所长

  1993.07-1996.12 承德市司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1996.12-2002.08 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2002.08-2010.11 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正处级)

  2010.11-2011.02 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党组书记

  2011.02- 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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