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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医疗纠纷调解新机制运营将人民调解与医责险相结合

时间:2016-12-24 09:11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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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机构的日常诊疗过程中, 难免出现医疗纠纷,如何在出现纠纷后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在12月20日召开的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新机制建立暨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统保启动大会上, 市司法局、 市卫计委共同确立了 “保、调、赔、防”四位一体的统保机制,创建了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与医责险相结合的医疗纠纷调解新机制,标志着张家口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进入实质性运营阶段。

张家口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于2014年启动,今年,为更加体现医疗纠纷调解第三方公平、公正、合法、合规的性质与作用,市司法局、市卫计委在坚持医调委性质不变、 资源共享的原则下,引进市场化运作模式,委托保险经纪公司负责其运行与管理,承担省、市属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统保、人民调解、赔偿处理、法律援助、风险管控等工作职能。 据了解,当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可拨打保险机构专线电话,由电话中心向当地医调委转报案;医调委根据需要组织评估会或合议会对纠纷进行定性、定责、定损、定配;调解员按照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调解原则, 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解,签署调解协议;赔偿处理中心根据调解结果向保险公司出具赔款支付通知单,保险公司在约定时间内向患者支付保险赔款。调解工作不向医患双方收取任何费用。

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新机制的建立,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执业风险的社会分担,提高医患双方防御风险能力, 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同时起到了净化我市医疗环境,逐步实现“院内纠纷,院外调解”,还医患以公正,还社会以和谐的目的。

会上,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市第一医院、市建国医院、市第四医院等5家医疗机构负责人现场签定了医疗责任保险相关协议。 其他省、市直医疗单位的参保工作预计将在年底前完成。(胡程利 丁玉飞 董彦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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