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未在最右车道通行的四类机动车被罚
一小时,24辆未按规定
在最右车道通行的机动车被罚
燕赵都市报讯(记者刘涛 实习生王晓萌)3月5日起,石家庄市交管局对未在最右侧车道通行的载货汽车、大型载客汽车、空驶的出租车和实习期内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依法查处,日后还将安装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设备进行抓拍。
日前,石市交管局在工作中发现在《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中的“在道路同方向划设两条(含)以上机动车道的,载货汽车、大型载客汽车、空驶的出租车和实习期内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应当靠右侧机动车道行驶”规定落实情况存在不足。
3月6日上午10时许,记者跟随石家庄市交管局长安交警大队,来到东北二环交叉口处查处由南向北行驶的违章车辆,并于一小时内查处24辆。这24辆车大部分为载货汽车和大型载客汽车,部分车辆涉嫌客货混装等其他违章行为,由于长期占用快车道行驶且车速较慢,严重影响了后方来车的正常行驶,被依法查处。以上车辆的车主均被罚款100元,驾照扣3分。
查处的违章车辆的车主大都对该规定有所了解,有的并不将该规定放在心上,明知故犯;有的车主声称迫于无奈,被慢车道车辆强行挤到快车道;甚至有的车主对此规定一无所知。对此,长安交警大队民警表示,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对长期占用快车道行驶的上述四种车辆,交警部门都会依法查处,绝不姑息。
●交警提醒
石家庄市交警表示,为最大限度地提升路口、路段的通行能力,最大限度挖掘道路通行潜力,规划出行比例较小、车体较大、车速较慢以及变道次数频繁的载货汽车、大型载客汽车、空驶的出租车和实习期内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出指定通道,使通行资源向出行比例占绝大多数的其他车辆倾斜,将道路通行资源最大化。
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中的“在道路同方向划设两条(含)以上机动车道的,载货汽车、大型载客汽车、空驶的出租车和实习期内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应当靠右侧机动车道行驶。”其通行规则为:在道路同方向划设两条(含)以上机动车道的,载货汽车、大型载客汽车、空驶的出租车和实习期内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应当靠右侧机动车道行驶;在最右侧车道为公交车专用道时,在公交车专用道左侧车道(社会车道最右侧)通行;在施划有限时公交车专用道的路段,限时时段外上述车辆应在最右侧车道(公交车专用道)通行;公交专用道设置在路口右转导向车道的,上述车辆可借用公交专用道右转通行;上述车辆在进入路口导向车道时,可提前变道,进入相应导向车道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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