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后”大学生患癌网上求助手术费 两天收到47万(4)
有人借钱“你收到那么多捐款,借点钱给我”
除了自己的信息被人克隆,用来骗捐外,在网络捐助事件中,许多受捐者自己也面临诈骗风险。在这个20岁年轻人由于“不安”而叫停持续不断的网络捐款的同时,另一群人正虎视眈眈地盯着他。
发布求助信后,黄陶的手机被“打爆”,有的人慰问、有的人求证,但也有人是来“借钱”的。“发短信、打电话,说他们得病了或者家里出事了,很困难,找我借钱。”说到这里,黄陶沉默了一下,“我能说什么?我都不敢去细想这些话是真的还是假的。” 有人“帮忙” “交1000保证金 一个月给你筹10万”
而小麟的妈妈苗女士,则是在媒体报道后收到多个诈骗短信。其中一女子先后3次给她发微信。第一次自称是某慈善基金群工作人员:“我们一个月能帮你筹10万左右,但是要先收1000元保证金。”随后,她又直接索要给苗女士捐钱的爱心人士联系方式,并强调要“企业或者机构”。
最后一次,该女子索性直接开口要钱:“能不能在你手上借点点钱?就那些爱心人士捐给你的,拿到第一个月工资就还你。你放心我不是网上的骗子。”
新慈善法:允许个人求助骗捐将被追责
今年两会期间,慈善法获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将于9月1日起施行。其中,“慈善捐赠”章节有条款:捐赠人可以通过慈善组织捐赠,也可以直接向受益人捐赠。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法案组副组长阚珂解读:草案并没有禁止个人求助。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遇到了困难,向社会募集钱物解燃眉之急,草案对此并不禁止。法律没有禁止个人求助行为。
另一方面,慈善法草案第三十一条规定:“不得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
而就在今年1月,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犯诈骗罪判决被告人杨彩兰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8000元,没收作案工具白色三星牌手机一台。杨彩兰曾在微博中谎称父亲在天津港爆炸事故中去世,博取网友同情,获网友“打赏”96576.44元。
这与《新慈善法》的相关规定相符——今后,骗捐将被追责。(记者 杨雪 摄影吴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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