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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县乡政府摊派性高息集资 寄托“卖地”还款

时间:2012-11-27 10:28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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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新丰镇向社会人员借款的单据,上面标明为“重点工程借资”。新京报记者 涂重航 摄

  大丰市新丰镇向社会人员借款的单据,上面标明为“重点工程借资”。新京报记者 涂重航 摄

大丰市新丰镇向社会人员借款的单据,上面标明为“重点工程借资”。新京报记者 涂重航 摄

  11月18日,大丰市新丰镇(城北新区)新建景观“荷兰花海”一角。此处土地出让价格已达一亩上百万元,而当地政府补偿村民每亩1万多元。新京报记者涂重航 摄

  年息可达15%以上;借贷投入基础建设,以此抬高土地价格;楼市遇冷致地方财政陷入危机

  核心提示

  近期,江苏、云南、山东等多地出现县乡政府向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借资”事件。在带有行政摊派融资的背后,是地方财政步入“贷款-城建-卖地-还贷-城建”的“怪圈”。

  面对年息12%以上的高额利率,安徽一家县级政府融资平台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我们别无选择。”

  为了获得更多的土地出让收入,很多地方掀起建新城、新区的热潮,政府前期需投入大量配套设施,所需资金,一方面通过银行贷款,银行贷不到资金,面向社会融资成为不二选择。

  新京报记者 涂重航 江苏盐城报道

  今年5月,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洋马镇政府公布融资方案,镇政府提供14.4%年息,向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干部职工下派任务。

  据《中国之声》报道,为了达到融资目标,镇政府规定所有单位班子成员全年奖金20%用于捆绑考核。在干部职工的游说发动下,一般群众也可以借款给镇政府。

  射阳县洋马镇有关人士称,当地为发展工业招商引资,需不断进行村镇基础建设,大部分资金靠乡镇自筹,没钱就只能先“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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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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