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承认使用未成年实习生称将解聘失职员工(4)
新京报讯 (记者林其玲)昨天,富士康公司对外发表声明称,此前媒体披露“富士康烟台园区大规模聘学生军”,“经调查确认媒体报道内容基本属实。”富士康表示,目前已将学生送回学校,并将解聘富士康相关失职员工。
烟台高职院校学生遭强迫实习
所谓“学生工”,是指以“工读结合”的名义被用人单位雇用的在校学生,法律上称之为“实习生”,但并不享有劳动法赋予的保障。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于国强律师表示,我国劳动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都有规定,禁止企业雇未成年人,否则应承担相应行政惩罚。
“中国劳工观察”组织在10月15日发布的一份报告中称,在学校送去和烟台工厂聘用的实习生中,有“一小部分”的年龄在14岁到16岁之间。此前,该组织曾多次披露富士康负面消息,包括近期富士康太原工厂群殴事件。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从9月开始,烟台市政府要求各高职高专院校派学生去富士康实习。部分院校的学生是从初中毕业就直接读高职,一些人还没满16岁。
据报道,这些学生要在富士康实习一到三个月,和富士康的普工一样,需要做流水线和物流方面的工作。由于要赶订单,加班成为常态。除了加班,学生们还要3个星期一轮,值夜班。夜班时间是晚上8点到第二天早上5点,因为需要早到点名和加班,夜班经常一上就是12个小时。
该报道采访的山东商务职业学院一位系主任透露,所有烟台市高职高专院校都被市里下了“死任务”,“推不掉”,烟台教育局还专门派了一位科长到富士康厂区。学生去富士康实习算“社会实践环节”,学校为此已专门停掉了部分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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