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意外伤害医保不予报销?河北省医保管理中心:系炒作
河北日报记者 郭春虹
近日,一条关于“2016年起意外伤害医保不予报销”的网帖出现在一些论坛和微信公众号上,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部分读者致电本报编辑部,询问详情,为此,记者日前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求证。
一条微信引发的热议
日前,一朋友通过微信转给记者一条“2016年起意外伤害医保不予报销”的消息。时隔一天,记者又看到有朋友在微信朋友圈里传这样的内容:“一同事下午去医院,发现住院部的玻璃上贴了这个:城镇居民所有意外伤害医疗费不给报销了,也就是磕磕碰碰造成的医疗费用要自掏腰包了!震惊!!!”旁边还附上了一张照片,片上写着“自2016年起城镇居民所有意外伤害都不予报销”,落款是“医保局”。
在河北省一家事业单位的人资部负责医保工作的白女士表示,她从未听到过这个政策。她说,如果是非工伤,可以按照非工伤意外伤害险来报销。
河北舟利人才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吴女士告诉记者,如果该政策自2016年起实施,那么应该是在2015年底接到通知,但是到目前尚没有接到这方面的通知和要求。“截至目前,意外伤害医保是可以报销的,曾经有一个职工走路时被一个孩子拿着棍子绊倒了,导致颅骨损伤,为治疗花去近10万元。最终这些医疗费都是按照意外险来报销的。”她说。
“那么什么范围的人群可以享受到这一政策?”记者问。
“以石家庄为例,只要是参加了石家庄市职工医保的职工都可以享受到。另外,灵活就业人员如果参保,也可以享受到这个政策。”吴女士说。
业内人士:未见政策,系商业机构炒作
那么,是否政策已出,尚未下达至基层?
记者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未检索到相关文件。在其“部机关”列表中,并无“医保局”这样的部门,与医保相应的部门是“医疗保险司”“工伤保险司”。
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就河北而言,也没有“医保局”这样的部门,而且从未接到过“2016年起意外伤害医保不予报销”的文件。
记者从其他媒体看到,已有相关人士出面辟谣:“目前尚没有文件下发关于意外医保不予报销的政策,故城镇居民意外伤害医保不予报销的消息不实,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被谣言欺骗。”
记者查到了“2016年起意外伤害医保不予报销”的原始消息,标题后面一句“不买商业保险就亏大了”的话分外显眼,接下来的文章写道:“我们必须认识到:以后的趋势就是你不买商业保险都不行了!商业保险是一种报销型的保险,一旦遭遇意外或重大疾病,只要符合保险条款中的保障对象,那么就可以一次性获得保险公司的给付。”
一保险业人士告诉记者,从目前看,“2016年起意外伤害医保不予报销”的消息或是商业保险公司为炒作而出,现在商业险越来越成为社保的补充,这是好事,但是如果以这样的方式来误导消费者,不足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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