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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起这些人跨省异地就医可直接结算啦

时间:2018-11-19 16:52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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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转发<关于切实做好当前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18]51号)文件精神,结合石家庄市的医疗保险实际,近日,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印发《关于外出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异地就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本通知自下发之日(2018年11月6日)起执行。

《通知》要求,在石家庄市的异地就医备案表、医保业务系统中增加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以下简称两类人员)信息标识。

《通知》规定,在参保以后,拟赴就医地工作的两类人员,在办理备案时改事前审查制为承诺补充制,并承诺及时补充,即两类人员先在石家庄市医保业务系统给予异地就医备案,社保卡进行出省检查。补充居住证明(包括临时居住证明或办理居住证的回执)后,在国家跨省异地就医平台上给予备案,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直接结算。

两类人员已在就医地工作或居住的,可持居住证明(包括临时居住证明或办理居住证的回执)和备案表,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市区和正定县参保人员可以到市区和正定县任何一家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在集中参保期,两类人员可以集体办理备案。(记者赵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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