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两级检察院领导带头办案惩黑恶
“受大城县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这是由大城县检察院检察长宋君义担任公诉人的黑恶势力“保护伞”姚某某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贿罪一案开庭审理的场景。
庭审中,宋君义作为公诉人围绕被告人姚某某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贿罪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充分的举证,宣读了被告人的讯问笔录、亲笔供词及相关证人证言,当庭出示了大量书证等客观证据,充分证明了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姚某某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贿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在公诉人的有力指控下,被告人姚某某当庭认罪、悔罪,表示对不起党和国家的培养,对不起自己的领导和家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廊坊两级检察院均成立了以检察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坚持对扫黑除恶工作负总责,坚决落实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管副检察长和纪检组长,认真落实分管责任,坚持亲自抓、具体抓,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做到分工务实、责任务实。
办案中坚持领导带头。两级检察院把领导带头办案作为激励干警推动斗争开展的重要手段来抓,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积极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为干警引领示范作出表率。截至目前,两级院领导干部办理黑恶案件41件。大城县检察院、文安县检察院、霸州市检察院、安次区检察院检察长分别依法出庭支持公诉。
文安县检察院检察长潘建忠作为公诉人,对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恶势力井某、孙某强迫交易案出庭支持公诉。霸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德锋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对恶势力牛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出庭支持公诉。安次区检察院检察长孙贺增作为公诉人,对群众反映强烈,参与人数多,案情复杂的刘某等5人恶势力犯罪一案,依法出庭支持公诉。(记者 杨雅淇 通讯员 刘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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