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生奶变“豆花奶” 市民喝后闹肚子获赔 200 元
买回的花生奶在保质期内竟然像豆花,消费者食用后发生呕吐和腹泻,可否申诉赔偿?华西城市读本记者昨日从泸州市泸县工商局获悉,经过调解,泸县兆雅镇这两名饮用了问题花生奶的消费者最终每人获得200元的赔偿。
买回的花生奶像豆花 饮后拉肚子
今年6月3日,泸县兆雅镇消费者张素芬和邻居冯少华在兆雅镇某个体经营户夏某处各自购买了一件某品牌的核桃花生奶。次日,在饮用的时候,细心的张素芬发现,包装里的花生奶有点像豆花一样,有结块的现象。
“我是有点怀疑这个花生牛奶是不是质量有问题,但是我接着仔细看了下生产日期,又是在保质期内,于是还是放心喝了。”张素芬一喝下肚,当天晚上便出现了呕吐和拉肚子的现象。而邻居冯少华也在饮用后出现了相似症状。
随后,张素芬和冯少华一同找到经销商夏某,要求退货并赔偿损失。然而,夏某并未同意。
“我也是从批发商那里批来的,又不是我生产的,况且日期都是对头的,要赔也不是我赔。”夏某咬定不关自己的事,对张素芬和冯少华的要求不予理睬。
消费者最终从批发商获赔200元
买到的花生奶是问题牛奶,经销商又不给赔偿,心里憋屈的张素芬和冯少华便一起前往泸县兆雅镇消委分会进行投诉。6月6日,接到申诉后,兆雅工商所立即派出3名调解工作人员找到该花生奶经销商夏某,并在夏某处凭进货单据找到了批发商胡某。
随后,兆雅工商所的调解工作人员在消费者、销售商、批发商三方同时在场的情况下检查了张素芬和冯少华在夏某处购买的还未开封的核桃花生奶。“经过我们的检查,发现剩余的核桃花生奶也全都在保质期内,但里面的牛奶却呈现出不正常的豆腐状。初步认定,这属于问题牛奶。”兆雅工商所一位调解人员告诉记者。
事实摆在面前,在工商所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批发商胡某最终答应向消费者张素芬和冯少华各赔偿200元。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吉萧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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