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产后诞下脑瘫女婴 南充一女士获赔20万
家住南充市嘉陵区的陈妍(化名)怀孕后,因孕育的胎儿畸形,前往某医院引产,却不料因医院操作失误,导致胎儿仍然存活。女婴出生后被鉴定为脑瘫,为一级伤残。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作出二审判决,判处医院赔付陈妍各项费用共计20万。
本已引产 却诞下女婴
2010年1月,在怀孕8个月后,陈妍两次到医院做产前检查,都发现胎儿脑部发育异常。为打掉胎儿,医院建议她进行引产手术。让她没想到的是,自己同意进行引产手术的目的是终止妊娠,却不料手术后诞下了一名女婴。
其后,陈妍将女儿带回家中抚养并取名林筱。一年后,林筱出现了无法翻身、不能站立,不知道吃饭等情况。
医院有错 一审被判担全责
2011年5月,陈妍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了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陈妍认为,女儿林筱的病情是由于医院引产手术失败造成,诉请判令医院进行赔偿。
去年12月5日,顺庆区法院依据司法鉴定结果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医院侵犯陈妍的生育选择权,由医院承担全部责任,并判令医院赔偿陈妍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40万元。
双方上诉 获赔20万
一审判决后,陈妍和医院均表示不服,共同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对陈妍及医院的上诉请求均不予支持,同时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调,陈妍自愿放弃部分赔偿费用的诉讼请求,并降低赔偿标准。
近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判决,由医院一次性赔偿陈妍的各项费用共计20万元。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刘治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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