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6年的孩子却非亲生 男子向前妻索要精神损害费
时间:2013-08-14 09:18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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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了6年的孩子,却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济南市历城区一男子无法忍受这种憋屈,一纸诉状将前妻告上法庭,不仅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还提出了精神损害赔偿,近日,该案件在历城区人民法院华山法庭调解结案。
吴先生与路女士于1994年春天经人介绍相识,1998年结婚,育有一儿一女。由于双方性格差异较大,婚后经常因琐事争吵。2012年12月,两人经历城法院调解离婚,调解书约定,两人的婚生子,6岁的儿子程程随吴先生生活。
由于经常有人说,程程长得不像自己,吴先生心里直打鼓,终于今年初,他去做了亲子鉴定。3月1日,这一纸亲子鉴定打破了他们爷俩平静的生活。经法医鉴定,吴先生并不是程程的生物学父亲。养了6年的孩子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伤心而又愤怒的吴先生提起诉讼,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并提出了抚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索赔。
被告路女士则不同意赔偿抚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认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原、被告共同抚养孩子,在离婚时,被告已将夫妻共同财产作为补偿全部给了原告。原、被告离婚后,原告并未独自抚养程程,而是由被告的父母实际抚养。经历城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程程随女方生活,抚养费由女方自行负担,被告赔偿原告在其抚养程程期间所花费的抚养费等费用共计4万元。(通讯员谢书波 记者崔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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