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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一学校社会实践定在游乐场 校方:已过教育局批复(2)

时间:2015-10-29 22:50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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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不得以纯玩乐代替社会实践

记者翻阅去年底教育局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看到,校外实践活动的地点应以市有关部门认定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为主,以公益性场馆为主;要就近就便使用本市、本镇街的各种社会教育资源开展校外社会实践活动。其中,高中阶段的社会实践活动应以自主探究性实践活动为主要方式,依托各类社会资源和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开展综合性的社会实践活动。

《通知》强调,要坚决防止将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简单化”,不得以纯粹玩乐的春(秋)游代替校外社会实践活动。

政协委员:

让学生真正与社会接触

记者发现,不仅翰林学校,在组织社会实践活动中,例如光明中学、粤华学校等均将活动场地定在长隆等游乐场所,然而,这种形式的实践活动是否恰当?

对此,东莞市政协委员、东莞中学教师梁聚峰表示,“这就像挂羊头卖狗肉的感觉,货不对板。”

“社会实践活动应该有更好的形式。”梁聚峰说,社会实践活动,顾名思义要让学生真正与社会接触,“比如可以到企业、市场、农村等地,真正体验到这些地方的人所经历的事情。”(记者龙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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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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