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支付安全亟需各方加强合作
□金 言
随着互联网支付行业的快速发展,支付安全问题越来越令消费者担忧。日前,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的报告显示,客户实名制落实不到位、特约商户审核不严、交易风险预警不完备、客户信息泄露已成为互联网支付面临的重大风险。专家表示,作为市场主体,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加强自律的同时,更应加强合作,共同保障支付的安全。
去年12月,央行公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这份新的非银支付管理办法规定,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的,应当对客户实行实名制管理。而强调实名制是因为实名制是金融活动的基础,也是防范金融犯罪的第一关,如果落实不好将为欺诈、洗钱、盗刷等方面留下巨大的风险漏洞。但从目前落实情况看,网络支付实名制并不令人满意。
据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年底,实名认证支付账户达13.46亿,同比上升8个百分点,刚超过支付账户总量的一半。《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6》指出,网络支付客户实名制有待进一步严格落实、快捷类支付业务认证方式有待优化和完善。事实上,电信运营商对手机号码、SIM卡的发放尚未完全实现严格的实名审核;此外,部分支付机构在客户登记、变更预留手机号码时,也未实施严格的身份识别措施,客户在商业和支付机构预留手机号码不一致的情况较为常见。
除了实名制以外,部分机构滥用跨行代扣接口也是安全隐患之一。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发生多起客户银行存款莫名消失的风险事件,客户的银行卡先被存入少量金额,接着手机收到短信,提示卡内余额分多笔被转出。有分析人士认为,这是由于部分机构滥用跨行代扣接口所导致。例如,部分市场主体未严格履行对特约商户的审核责任,导致客户银行账户资金通过代扣接口被非法扣划。
而造成上述原因则是由于交易检测和风险预警功能不完备所致。有专家指出,目前支付机构交易监控水平和异常交易识别能力参差不齐,部分中小支付机构业务健康模型比较简单,监控规则不够科学、数量严重不足,难以有效识别风险交易,而变相成为一些违法活动的销赃渠道。
越来越多的银行在支付交易风控方面引入互联网思维,而支付机构也在搜集应用自有数据基础上,积极寻求与外部合作。但是,作为网络支付市场的主体,银行和支付机构有责任和义务维护账户安全监管,不能以追求支付创新为借口,忽视交易监控。专家认为,网络支付的安全不是一个行业的责任,需要各方加强合作,推进数据挖掘和分析,开发出识别和防范欺诈交易的解决方案,共同保障网络支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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