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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区房高回报地铁边 这些说辞房产广告都不能用了(3)

时间:2015-09-11 20:10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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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不得发布房地产广告。

  解读:这条规定石市城乡住房部门一直在执行中,伴随新《广告法》的实施,将有望多部门联合执法。

  ■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

  解读:买房送老婆,××福地等此类宣传页要慎重了。

  ■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解读:在朋友圈转发的“极限词语”是对此项的延伸,并未在正式法规、规范中出现,建议尽量不用过于绝对的宣传词语。

  ■预售、预租商品房广告,不得涉及装修装饰内容。

  解读:精装修这个词儿以后也要慎重提了。

  ■房地产广告中涉及资产评估的,应当表明评估单位、估价师和评估时间;使用其他数据、统计资料、文摘、引用语的,应当真实、准确,表明出处。

  解读:什么斥资千万打造的园林、几星级入户大堂啊之类的,以后请拿出凭证,无凭无据那可得担法律责任。

  被动接收购房信息可维权

  针对新《广告法》中其他几条和百姓购房置业关系密切的条款,相关业内人士也进行了深入解读。

  ■被动接收购房信息可维权

  内容: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应当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接收者提供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

  解读:该条款对于生活中常见在街头发放地产小广告、或是通过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地产广告等行为做出明确规定。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市民步行或驾车在等待红灯时,遇到有人发放地产广告,可以不同意接受,并依据新《广告法》提出合理诉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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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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