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受理首起众筹案件 融资成功后路还很长(3)
不可否认,股权众筹是目前互联网金融领域最具创新和争议的一种融资模式。近年来,通过网络股权众筹项目也日趋火热,但是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融资后却饱受争议。融资后的资金谁来监管、如何监管、融资后如何管理运营、如何保证融投双方权益、项目是否合法等等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
近日,北京法院受理了首起众筹案件,这也是该院受理的首起股权众筹案件。原告北京诺米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称,其于2015年1月与运营“人人投”股权众筹平台的北京飞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委托对方在网络上融资88万元(其中包含诺米多公司自身投资17.6万元),用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开办“排骨诺米多健康快时尚餐厅”。之后,诺米多公司向飞度公司支付了17.6万元,并完成了项目选址、房屋租赁等,计划如期开业。飞度公司则通过“人人投”平台融资,最终86位投资者认购了总额为70.4万元股权融资。但在装修期间,飞度公司提出诺米多公司承租房屋存在违建、无房产证以及租金过高等问题,并在股东QQ群中发布质疑信息,最终导致合作破裂。事后诺米多公司知悉,合伙企业合伙人人数不能超过50人,但案中合伙人有87人,飞度公司融资行为违法,最终双方合作破裂。由于彼此均认为对方违约,应支付相应违约金。故此诺米多公司诉至海淀法院,请求飞度公司返还17.6万元及相应利息,并赔偿5万元。
股权众筹项目融资成功仅仅只是个开始,后期最大的问题就是财务的透明化管理,投资人对融资不放心。融资后谁来监管,股东对公司的近况和发展是否可以得到了解。其次,股权众筹的投入周期非常长,在国内大约需要几年的时间,而且流动性差,中途退出很难实现,私募股权的退出交易在众筹一年之内是不被允许的,而且交易仅限于和跟投人之间。此外,由于监管层设定了不得承诺现金回报这一“红线”,投资者信用危机无法得到有效弥补,对众筹项目的资金安全性通常都会存在疑问,而有些项目的融资方也确实存在滥用资金的情况,这些直接导致了作为资金供给方的公众对众筹行业的认知度偏低,抑制了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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