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河北网首页 新闻中心 社会新闻 正文

山东省高院:于欢犯故意伤害罪判刑五年

时间:2017-06-26 19:29河北网(www.he-bei.cn)
河北网(www.he-bei.cn)权威媒体 河北门户

新华网济南6月23日电(记者闫祥岭 娄辰吴书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3日二审宣判于欢故意伤害一案,上诉人于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山东省高院宣判,驳回上诉人(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7人的上诉,维持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鲁15刑初3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附带民事部分;撤销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鲁15刑初3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第一项刑事部分。

相关新闻:

哈尔滨二环桥发生惨祸 7名环卫工被撞 5死2伤

哈尔滨公安:致5名清雪工死亡肇事司机系醉驾 已刑拘

冬至只能吃饺子?12种冬至美食,别错过!

山东昌乐县一化工企业发生火灾事故 致7人死亡4人受伤

老虎伤人案庭审结束:原告索赔218余万 园方称无过错

责任编辑:美景
0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为目的,一切权利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C) 2012-2012 河北网版权所有 备案编号:冀ICP备09014245号

未经河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