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场合侮辱国歌或将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时间:2017-11-01 10:25河北网(www.he-bei.cn)
河北网(www.he-bei.cn)权威媒体 河北门户
新华社北京10月31日电(记者罗沙)刑法修正案(十)草案31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对侮辱国歌行为的刑事责任做出了规定。
草案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17年9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在国歌法审议过程中,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刑法应对如何追究侮辱国歌行为的刑事责任予以明确,以切实维护国歌的尊严。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超英表示,刑法修正案(十)草案的这一规定既与国歌法的规定相衔接,也与刑法关于侮辱国旗、国徽罪的规定相协调,体现罪刑法定原则。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美景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为目的,一切权利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
- 河北新闻
- 地区新闻
- 娱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