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再公布16家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企业(3)
如何让惩处措施落到实处?
今年年底前交1万元,明年年底前交2万元,2017年年底前交11万元……这不是普通的合同约定,而是“黑名单”企业河北曼吉科工艺玻璃钢有限公司提出的分三年缴纳罚款请求。截至今年6月底,该企业14万元罚款分文未缴。
“分三年缴纳不符合规定。许多企业采取拖的办法,想拖黄了。”杨建普表现出了无奈。按规定,罚款不允许跨年度。但一年多了,全省首批“黑名单”企业中还有4家没有缴纳罚款。
去年河北省公布首批7家“黑名单”企业。但目前仍有4家企业留在“名单”。河北吾洁清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衡水盛宏达泰广告有限公司、衡水市武邑县神舟橡塑有限公司、威海章鉴矿山工程有限公司等“黑名单”企业,虽被多次催缴落实行政处罚,但仍未按时缴纳。
如何防止“黑名单”成为一纸空文?
“安监执法手段有局限性,难以对‘黑名单’企业形成根本有效的遏制。”业内人士指出,没能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一是因为许多企业不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法进行相关制约。二是因为除与银行授信挂钩外,“黑名单”企业信息与其它部门没有共享,形成不了联合惩戒,亟须建立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
一纸“黑名单”是否有效,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信息共享是前提。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实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经营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各地于2016年底前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2018年底前实现全国联网,并面向社会公开查询。
河北省安监局一位负责人说,企业“黑名单”制度只是开端,最终是要让“黑名单”成为众多企业不敢触碰的高压线。通过“黑名单”信息共享,促进监管部门联合执法,让“黑名单”制度得以不折不扣地贯彻到底。(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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