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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地下水管理条例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时间:2020-01-06 19:40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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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相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促进地下水可持续利用,《张家口市地下水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并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为推进地下水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条例规定了“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发展和改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等多个部门各负其责,乡级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配合”的行政管理和监督执法体制。 条例同时规定针对不同区域实施有针对性的管理手段和措施,进行超采区分类管理和坝上地区综合治理;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渗水坑、垃圾场,填埋垃圾和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工业废水等违法行为。

此外,条例还对规划约束制度和水量水位控制制度、凿井程序和已开凿水井的管理、推进开源节流的途径、地下水的高效利用和污染防治、法律责任作出规定。

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张家口市将继续抓好水浇地退减等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推动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建设,推进工业节水减排,加强城镇节水降损,增加非常规水利用等工作。加快推进新建水库、流域内和外调水工程,增加地表水供水能力,减少地下水开采量。(记者孙媛)


来源:张家口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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