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两谈一会”监督执纪抓早抓小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邢台“两谈一会”监督执纪抓早抓小
去年已对6838人做提醒谈话,组织约谈547人,召开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344次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黄清标)日前,南和县向1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就经商办企业问题做提醒谈话;邢台市桥东区对1名县级干部和4名区直单位“一把手”予以组织约谈,且通报批评了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8个单位及3个乡(镇、办事处)纪委;邢台县分别组织会宁镇、南石门镇和将军墓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其把问题整改到位……邢台市以开展提醒谈话、组织约谈和民主生活会(以下简称“两谈一会”)方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促使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去年已对6838人做提醒谈话,组织约谈547人,召开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344次。
为让党员干部有问题早发现、小错早纠正,避免其违纪乃至违法,2016年5月,邢台市委根据抓早抓小、区别对待、教育为先等原则,制定《关于开展“两谈一会”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及《实施细则》。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中的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各自责任,对存有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履职尽责不到位、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等七种违纪苗头性或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对其做提醒谈话或组织约谈,必要时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一岗双责”原则,党委(党组)班子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分别负责对党员干部、班子成员等相关人员做提醒谈话;对多次提醒仍改进不明显、虽构成轻微违规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可免于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由相关党组织予以约谈。约谈后7日内,谈话对象要将整改情况报给所在党组织;被约谈人应形成书面整改材料,经其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向上级反馈。有关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若发现一个单位领导班子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共性问题,要建议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资料将被保存并做跟踪问效。
据了解,邢台市已成立负责收集、研判、处置和督办相关问题线索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和四个专项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两谈一会”活动开展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制。全市所有县(市、区)均已成立了上述机构。
“我们纪检干部要做党员干部的好‘医生’,避免‘腠理’之疾成为‘骨髓’之痛。”邢台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玉祥说,对应谈不谈、走过场、弄虚作假的党员干部,将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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