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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12月30日施行

时间:2023-12-26 13:28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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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12月30日施行

为全国首部设区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地方性法规

河北日报讯(记者师源 通讯员张金钥)笔者从唐山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唐山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河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将于2023年12月30日起正式施行。据介绍,该《条例》为全国首部设区市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领域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出犯罪低龄化、规模化、团伙案件增多等特点。唐山市也面临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机制不够健全、专门学校和专门教育建设明显不足等短板弱项。

为此,在唐山市人大常委会主导下,共青团唐山市委牵头启动唐山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并和市检察院成立立法专班负责前期调研起草工作。专班多次深入全市各县(市、区)开展调研摸底,组织召开多场立法调研会议,并在分领域调研的基础上,针对行政机关、学校、涉罪未成年人等不同对象设计了5类调研问卷,发放并回收有效问卷3.07万份,有效推进立法进程,提升立法质量。

据悉,《条例》共七章五十一条,明确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各方职责等内容,规定预防犯罪的教育、不良行为的干预、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和重新犯罪的预防以及相关法律责任。

“《条例》将‘预防’二字贯穿始终,坚持分级预防、早期干预、科学矫治。”唐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保军介绍,《条例》不仅对上位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细化,还在强化家庭监护责任、充实学校管教责任、夯实国家机关保护责任、突出专门教育作用等方面内容制定上进行创新。

在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方面,《条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预防犯罪教育负有直接责任”,明确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八方面职责,强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不得实施家庭暴力”“处理和解决婚姻家庭矛盾时,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引导和监督未成年人合理使用手机、电脑等智能终端设备,避免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条例》规定的完善专门学校、专门班级的经费、人员、教育场所和设施等方面的保障制度,配备驻校或者联系学校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规范自愿申请和依职权决定送入专门学校、专门班级接受专门教育、专门矫治教育的几种情形等规定,为专门学校、专门班级的设置和运行保障提供了法治遵循。”王保军说。

学校应当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制定和完善学生欺凌发现和处置的工作流程,严格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导致学生欺凌行为的各种隐患,接受学生欺凌事件的举报与申诉,及时开展调查与认定;未成年人有沉迷网络、实施学生欺凌等行为的,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村(居)民委员会、学校和社会组织可以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条例》进一步强化了对学生欺凌事件的预防,明确了各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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