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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五一”节期消费提示:理性消费、远离

时间:2019-04-23 14:45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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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 “五一”小长假临近,将迎来一个新的旅游、购物、娱乐消费高峰,4月15日,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擦亮眼睛、理性消费。

        一、低价促销需警惕。“五一”期间,有些商家会推出节日酬宾降价、优惠券、折扣券、赠品券及购物返券等优惠活动,但在这些券的使用过程中,又设置如限柜台、限品种、限型号、限数量、限时间等种种限制,所以消费者要谨慎看待商家的促销活动,不要被低价所误导,仔细阅读活动细则,并留意各种卷的使用范围和期限,避免落入商家设下的“循环消费”的圈套,同时购物时一定要向商家索要规范填写的购物发票等购物凭据。

       二、网购消费需选择。在进行网上购物时,消费者应选择建网时间较长、信誉度较高、访问量较多的专业购物网站,尽量使用较安全的付款方式,仔细查看卖家信用等级及买家对他所做出的信用评价记录,收到网购商品时先验货,尽量不要轻易通过网络购买贵重物品,要保存好电子帐单或网上交易记录。

       三、预付消费需理性。节日期间,有的商家会以优惠活动为诱饵推出健身、美容、餐饮、维修等预付费消费活动,消费者在选择预付费消费时要理性、冷静对待商家的推销,了解经营者是否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详细了解双方的权利义务,并谨慎签订合同或书面协议,并索要发票。按照约定条款及时消费,避免浪费。如发现在消费过程中自己的权益被侵害,及时进行维权。一旦发现商家有骗取预付款等欺诈行为或存在卷款“蒸发”情况,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旅游消费需谨慎。近年来,超低价旅行团充斥旅游市场,强制消费、压缩行程、黑导游胁迫购物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消费者在出游前需掌握相关的旅游消费知识,理性消费。要选择资质全、信誉好、投诉少的旅行社,切莫贪图便宜,被低价团所“忽悠”。详细了解旅游合同中的各项项目及费用,谨慎签订旅游合同。交款时一定索要发票,并妥善保管。旅游购物不要被导游的游说迷惑,特别是购买玉器、珠宝等贵重商品时更要慎重。如发现自己合法权益被侵害,要注意保存证据,对于旅行社及其导游提出的改变行程、调整项目等建议,要谨慎对待,谨防误导和陷阱。 (燕赵都市报冀东版  记者闫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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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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