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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一“的哥”因醉驾终生不得再驾驶营运机动车

时间:2016-12-13 19:26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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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吴艳丽)近日,唐山一“的哥”醉酒驾驶出租车,与一辆大众轿车发生刮蹭,将面临终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严厉处罚。

记者从唐山交警二大队了解到,当天14时许,出租车司机孙某驾驶一辆出租车沿友谊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梧桐商街公交站点南侧时,与同向行驶的一辆大众轿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两车受损。

唐山交警二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经现场初步勘查,发现出租车驾驶人孙某存在酒后驾驶嫌疑。经血液酒精检验,孙某的检测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232.2毫克。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20毫克以上80毫克以下,即为酒后驾驶;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以上,即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显然孙某已属醉驾。

民警介绍,对于孙某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除依法约束其至醒酒外,处罚还包括: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再驾驶营运机动车。

据了解,孙某除接受上述行政处罚外,还将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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