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河北网首页 地区新闻 石家庄 正文

租赁商铺遭遇收费“罗生门”

时间:2018-08-20 13:44河北网(www.he-bei.cn)
河北网(www.he-bei.cn)权威媒体 河北门户

交了18万多元,只收到4万多元没盖章收据 欲终止合同,14万无名费用成使用权“转让费”

租赁商铺遭遇收费“罗生门”

经调解,当事人拿回18万元退款

刘女士收到的收据

2018年4月,经营窗帘生意的刘女士在石家庄市南三条某商城租了一间商铺。刘女士称,当时向商铺的管理公司交了18万多元费用,对方只给她出具了4万多元没盖章的收据。7月,刘女士因与该公司发生纠纷,准备终止租赁合同并讨回这些“不明不白”的费用,管理公司却只承认收了她4万多元。日前,本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18万多元费用只开4万多元收据

刘女士以前在灵寿县做窗帘零售生意。2018年4月,她在南三条一家商城内看中了一间商铺。这家商城位于南三条的一座大厦内,共有三层,里面所有商铺都是做窗帘批发生意的。刘女士听说这里生意不错,决定租下来。

4月26日,刘女士与该商铺的管理公司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租金约定为每月4675元,3个月一交,从5月1日算起。刘女士说,签订协议后,她先后向该公司交了186082元钱,其中包括3个月租金16856元、空调费3188元、“保证金”9350元、“过户费”11688元,此外还有14万多元没有任何名目的费用。她向财务人员询问为什么收这么多钱,财务人员称想在这里租商铺就得交,要么就别租。

“感觉这是旺铺,我又急着做生意,想着这么大公司总不会坑了我,就只好交了。”刘女士说。没想到交了钱后,该公司只给她开了4张没盖章的收据,涉及金额总共4万多元。刘女士说,她当时问对方为什么不开正规发票,工作人员的解释是:“你又不报销,要这干什么?有刷卡记录证明交给我们不就可以了?”

记者看到,刘女士收到的4张收据上均未加盖公章,收款事由分别为“保证金”“门市过户费”“空调费”“房租”,总金额4万多元。在刘女士与该公司签订的协议上写明,双方签订的是租赁协议,约定刘女士租赁这家公司的商铺。既然是租赁,为什么会有“过户费”?刘女士说她也不清楚,当时对方让她交啥她就交了啥。

商铺管理方只承认收了4万多元

“我原本以为交了这么多钱,可以安心做生意赚钱,但上个月突然封了我的门想赶走我。”刘女士说,7月17日傍晚,商铺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给她打电话说,有人举报她店铺里有烟味儿,次日对方再次打来电话说,因为消防问题,她的店铺已被上锁、贴封条。“也不调查一下,有人举报就封了我的店铺,我不认可。另外我也认为他们没有权力封我的门。”刘女士认为对方想赶走她再高价租给别人,因为马上就要进入窗帘销售旺季了。

因为“封门”事件,刘女士的生意无法进行,很多货物发不出去,造成了不小的损失。她决定不再租赁这间商铺,想终止合同并向管理公司讨回以前交的费用。刘女士说,租金、水电费这些她该交的都交了,但其他“不明不白”的费用应该退给她,没想到对方却否认曾收了她18万多元,只承认收了4万多元

刘女士称,18万多元里除了一万多元是现金外,其他费用都是刷卡支付,一共有6次。银行出具的6笔刷卡流水显示,这些费用都支付给了一个对公账户。刘女士说,开设这个公账户的公司法人代表为贺某,是该管理公司法人代表的妻子,也是该公司的一名负责人。记者通过工商部门官网查询到,贺某的确是该对公账户开设公司的法人代表,也是该公司的股东。

14万多元是商铺使用权“转让费”?

记者随后对该公司进行了采访。对于“封门”一事,公司方面称的确是有人举报刘女士的店铺,而且有证据证明烟雾报警器曾经响起过,但记者要求查看时却遭到拒绝。

该公司的张经理称,公司对所有商户一视同仁,没有要赶走刘女士的意思。“封门”不是目的,只是“手段”,希望警示一下刘女士,但他们打电话、发信息刘女士都不回应,也不来处理此事。

至于刘女士所说的费用问题,管理公司只承认收了4万多元,分别为“保证金”“门市过户费”“空调费”和“房租”,收据上没有盖章的原因是刘女士没有要求。为什么不开具正规发票?对方没有解释。那么其他14万多元费用为什么会转入该公司账户?公司方面解释,这是刘女士从商铺“前主人”韩某手中购买的“使用权”。

据韩某称,这14万多元都是他收的,是商铺使用权的转让费,通过该公司账户收取是为了省手续费。记者询问韩某是否曾与刘女士签过相关协议或合同,韩某称没有。既然是使用权转让,为什么还会产生“过户费”?管理公司称,“过户费”的名称有误,其实是该公司收取的服务费,因为不能免费为双方服务。

记者也联系了商铺所在大厦保安工作的负责人。这位负责人称,的确有人举报了刘女士,但烟雾报警器并未响起,也没有证据证明刘女士的店铺有烟。由于刘女士一直没来,保安部门无法对此进行调查。

经调解,当事人收到18万元退款

刘女士称,韩某的确是这间商铺的前任经营者,但她与韩某之间没有任何有关商铺的交流,商铺也是从管理公司处租来的。“我怎么会花14万多元仅仅买一个使用权?就算买,跟个人交易,我也肯定要跟他签个协议什么的。”刘女士说,自己急于租赁商铺,稀里糊涂地交了这么多钱,也没有索取相关凭证,这是自己的疏忽,但这么大一笔钱,她不会白白扔掉,她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8月12日,刘女士告诉记者,该公司多次与她联系,协商解决此事。13日,刘女士反馈,双方已经达成一致,对方退还她18万元了结此事,她已收到18万元退款。“感谢燕赵都市报的帮助。但这也是个教训,我也会深刻记住。”刘女士说。

签订合同要有明确约定

交费注意索取相关票据

北京达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律师霍继强介绍,此案中关于14万多元“转让费”双方并没有达成明确的合意,也没有相关证据支持,当事人刘女士可以以显示公平等理由提出异议,要求撤销、返还。

霍继强提醒市民,无论租赁还是购买店铺,面对旺铺不要盲目,一定要甄别对方身份,要与商铺真正的权利人谈判,签订合同时要有明确的约定,包括各种费用的价格、名称等。同时交纳费用时一定要索取相关票据。(记者任利文/图)

相关新闻:

石家庄一男子心梗晕倒热心市民轮流救助

石家庄市227座小型水库展开拉网式检查

未来三天(13日-15日)石家庄市仍将有强降雨天气

石家庄市各大中型水库运行平稳

石家庄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擦亮诚信招牌

责任编辑:美景
0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为目的,一切权利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C) 2012-2012 河北网版权所有 备案编号:冀ICP备09014245号

未经河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