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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市容管理条例》6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20-05-22 17:49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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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刘迅 )擅自改变建(构)筑物外部结构和外立面,占用公共场地停放 “僵尸车”…………在秦皇岛,这些“城管顽疾”的治理将有明确的地方性法规作为依据。5月7日,记者在秦皇岛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作为秦皇岛市城市管理领域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秦皇岛市市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

记者了解到,《条例》对市民普遍关注的一些问题作了具体规定。比如,《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公共停车场(位)、城市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地停放长期闲置不用的车辆。”第四十六条规定,“占用公共场地停放长期闲置不用的车辆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限期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无法确认其责任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在公共媒体以及车辆所在地发布公告,督促车辆责任人履行责任。公告期间届满无人认领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对违法停放的车辆予以拖移。”

《条例》第八条规定,“建(构)筑物的外部结构和外立面,应当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禁止对建(构)筑物的外立面擅自进行改建,禁止以破墙开门开窗等方式改变、破坏建(构)筑物的整体容貌。确实需要改变建(构)筑物的样式、材料、色彩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物封闭阳台的,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有关规划要求和市容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得超出原建筑物外沿。”第三十七条规定,“擅自改变建(构)筑物的样式、材料、色彩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或者市、县(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从事烧烤经营活动应当有固定的门店。烧烤加工操作应当在室内进行,并加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排放达到国家、省规定的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道路两侧和其他公共区域露天烧烤食品。”第五十一条规定,“在室外从事烧烤经营活动或者在道路两侧和其他公共区域露天烧烤食品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处五百元以上一千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一千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条例》还对城市雕塑、户外广告设置和发布、市场、临时摊点、临街门店以及露天烧烤的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规定。目前,市民可通过“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官方网站“立法专版”查看《条例》全文。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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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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