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廊坊市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调高到1600元
河北新闻网6月19日讯(通讯员周禹佳)笔者从今天廊坊市民政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按照中央、省文件要求,6月1日,廊坊市下发了《关于调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和制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补助标准的通知》,将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440元调整到1600元。在提高孤儿保障标准的同时,他们还制定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补助标准,具体标准为每人每月1440元。新调整、制定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及“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廊坊市民政局紧紧聚焦“六稳”“六保”要求,强化理论武装,严格对标对表,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事业发展,坚决把“保基本民生”放在工作首要位置,以“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问题”为目标,充分发挥好民政工作兜底保障作用,切实保障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兜住兜牢民生底线,不折不扣抓好全国两会精神的贯彻落实。
廊坊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民生保障,特别是困难群体保障工作放在首位,市领导高度重视,将孤儿调标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多次调度、全力推动,确保了孤儿调标政策高标准落地落实。此次提标,进一步提高了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财政收入大量减少、财政压力大的情况下,廊坊市财政部门大力支持,优先从快安排了孤儿调标保障资金。提标后,廊坊市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继续在全省保持领先水平。此外,从2017年开始,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固安县就将孤儿保障标准提高到2000元/人/月。
廊坊市从2017年7月1日起,就将社会散居孤儿、福利机构养育孤儿和视同孤儿补助标准统一提高到了每人每月1440元,实现了孤儿补助标准的统一。此次调整标准,继续实行福利机构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养育标准的统一。
“接下来,廊坊市民政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和宣传力度,组织指导相关县(市、区)做好调标工作和后续资金发放工作,及时将党委政府的关爱温暖传递到孤儿心中,进一步提升全市孤儿幸福感。” 廊坊市民政局副局长、一级调研员杨建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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