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次法院巧用“移动微法院”调解买卖纠纷案
7月23日,安次区人民法院法官丁丽运用“移动微法院”在线调解功能远程视频调解一起案件,不到20分钟,成功化解矛盾,双方当事人均对这种省钱、省时的调解方式表示满意。
2014年3月21日,廊坊市某房地产公司与苏州某电梯公司签订电梯、扶梯设备供货合同,订购电梯41台,总价款为8822500元。合同签订后,廊坊市某房地产公司取消一部电梯订购,设备款为168700元。2015年6月19日,双方又签订了一部直梯供货合同,设备款为111500元。至此,合同总价款为8765300元。2016年12月13日,电梯验收完毕。廊坊市某房地产公司共支付设备款8158800元,剩余606500元设备款迟迟未支付。
苏州某电梯公司被某电梯公司(本案中的原告)合并,业务合同继续履行。原告多次催讨剩余设备款未果,诉至安次区人民法院,要求廊坊市某房地产公司支付606500元设备款。
因双方诉讼代理人均在外地,丁丽采用寄邮件、打电话、微信沟通等方式,尽可能避免原告往返奔波,减少其诉讼环节支出,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采用远程视频在线调解的方式,为双方进行调解。
在法院视频云调解室,电子显示屏上清晰显示原告、被告、法官三方影像,画面流畅。双方对法院制作调解笔录中涉及的电梯厅门尺寸调整核减货款30000元,均无异议,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廊坊市某房地产公司于今年9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货款576500元,双方当事人核对调解笔录后进行在线签名确认。
至此,该案成功调解。安次法院“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的应用,让群众切身感受“指尖”诉讼的便利,当事人在手机上“打官司”,法官在线解决纠纷,节省了时间,提升了案件办理效率。(记者 刘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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