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河北网首页 地区新闻 廊坊 正文

永清依法宣判14名恶势力犯罪分子

时间:2019-07-29 11:04河北网(www.he-bei.cn)
河北网(www.he-bei.cn)权威媒体 河北门户

河北新闻网7月19日讯(通讯员周禹佳)今天上午,永清县人民法院对以程某为首的14人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两年至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推进了永清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他们的目标大多是熟人和未成年人,一拨人负责劝其酒驾或者无证驾驶,另一拨人则尾随被害人借机碰瓷勒索。”永清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民警高旭东说,2016年5月至2018年10月,被告人程某、陈某某等恶势力犯罪团伙,在永清、霸州等地,多次实施以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方式敲诈驾驶人的系列犯罪活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据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永清县共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6个,破获涉恶类案件104起。永清县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研究确定了“8+N”谈话法,进一步丰富各级谈话内容,以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方式,切实压实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 

实施“一案三查”,永清县对每起涉恶案件,都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彻查“保护伞”。他们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农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紧密结合,对3860名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

永清县坚持把制度建设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中,边扫边治边建,结合永清实际,出台了一系列基础性、机制性、保障性工作措施,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平安永清、法治永清建设水平,履行首都政治“护城河”排头兵职责。

“我们先后审理涉恶案件8件38人,主要包括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永清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洪书琴介绍,在今后工作中,他们将与政法部门密切配合,坚持打早打小、精准量刑,依法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来源:河北新闻网

相关新闻:

文明花开香满路——廊坊市持续推进交通秩序整治工程综述

廊坊市天气:今日气温持续偏高注意防暑降温

廊坊市市场监管局举行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

廊坊市开展抗洪抢险应急救援演练

廊坊市政府召开第五十次常务会议

责任编辑:美景
0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为目的,一切权利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C) 2012-2012 河北网版权所有 备案编号:冀ICP备09014245号

未经河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