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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将骗提住房公积金纳入失信黑名单

时间:2019-07-18 11:27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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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初,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获悉杨某等10名缴存职工涉嫌利用虚假证明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信息后,立即采取措施,核查事实,固定证据,追缴资金,并于7月12日做出决定,依据住建部、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惩戒管理办法》规定,对存在骗提行为的杨某等10名缴存职工纳入失信黑名单实施惩戒,取消其5年内住房公积金住房类提取和贷款资格,记载失信记录向所在单位进行通报,在其办理异地转移业务时将失信记录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管理中心还责令未退清资金的职工在限期内全部退回资金,逾期不退的,根据《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其实行行政处罚。

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要结合住房公积金领域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稽查、法制教育、行政处罚、失信惩戒等多种措施,必要时联合公安机关采取司法手段或联合办案等方式,增强打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针对性、精准度和实际效果。

对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的惩戒及后续行政处罚措施,维护了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的严肃性,防范了资金风险,保障了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通讯员金宣)


来源:廊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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