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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法院:“一乡一庭”助“无诉讼乡镇、村街”创建

时间:2019-06-26 05:01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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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邻居之间的宅基地纠纷,换作以前还得跑很远的路去永清法庭,现在‘一乡一庭’的法官上门处理、就地解决,确实方便多了。”永清县大辛阁乡东和顺营村村民韩建辉感慨地说。

不久前,韩建辉因为宅基地问题与邻居发生了纠纷,永清法院大辛阁法庭庭长王跃霖在深入各村入户调研走访时,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及时介入、协调解决,将矛盾化解在了源头。

近年来,为进一步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确保纠纷及时、高效、源头化解,永清法院不断前移工作关口,延伸法律服务,积极推进“一乡镇一法庭”建设,使“无讼乡镇、村街”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在永清县300多个村街中,已成功创建“无诉讼村街”123个、“无诉讼乡镇”2个,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2018年,该县正式登记立案民商案件3464件,同比减少734件,降低了17.48%。

据了解,为积极推进“一乡镇一法庭”工作,永清法院在原有6个基层法庭的基础上,又设置了8个乡镇法庭。乡镇法庭由1名庭长、4名人民陪审员和1名书记员构成。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永清法院为各乡镇法庭设立了办公室、调解室,

配齐了电脑、摄像头、语音、通信终端等设备,并连通了政法四级网,安装了数字法庭系统、视频调解系统,为打造“无诉讼乡镇、村街”奠定了坚实的软硬件基础。

“一乡一庭”是人民法院联系群众、服务人民的纽带和桥梁,是加强社会治理,维护基层政权巩固的重要力量,是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保障。因此,为充分发挥“一乡一庭”的作用,永清法院建立了各乡镇法院统一的登记纠纷、指导纠纷、法律宣传、陪审员学习、见证法律文书五类台账的登记、留痕工作机制,确保系统上有录入、有数据、有资料,台账上有记载、有信息、有反应,使法庭工作管理标准化、精细化。

“我们乡已经20多年没有法庭了,如今新设的法庭参与指导人民调解、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对维护乡村稳定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永清县管家务回族乡党委书记周振宾说。

在工作中,各乡镇法庭庭长每周都会到各村街、学校、企业巡查走访,排查矛盾隐患,全力维护乡村稳定。同时,与辖区企业建立常态化沟通平台,对涉及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案件选派干警担任联络人,并提供法律帮助和服务,为企业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方便当事人,永清法院还将巡回审判车直接开到百姓家门口,深入田间地头或当事人家中就地调解、就地审理、就地宣判,让群众享受到高效便民的法律服务,切实把“法院”搬到了百姓家门口,把服务送到了群众的炕头。

作为百姓家门口的“法院”,永清法院还充分发挥“一乡一庭”的司法宣传职能,通过法律宣讲、发放宣传册、入村指导、以案说法、法律大集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村传递司法声音,引导人民群众转变意识。截至目前,共接受法律咨询100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8000余份,真正让基层群众做到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营造了恭谦礼让、和睦共助的良好社会氛围,全力推进了“无诉讼乡镇、村街”创建,实现了司法与群众的良性互动。(记者 周洪娜)


   



来源:廊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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