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河北网首页 地区新闻 廊坊 正文

廊坊有奖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

时间:2018-09-05 11:50河北网(www.he-bei.cn)
河北网(www.he-bei.cn)权威媒体 河北门户

8月24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鼓励广大群众揭发检举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公安机关发现、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的能力,有效防范和减少枪爆案件、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特制定《廊坊市公安机关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办法》。

《廊坊市公安机关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办法》如下:

举报合法配枪单位违法违规购置、储存、使用枪支弹药,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举报人2万元至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举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举报人5千元至2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举报非法持有、私藏猎枪、射击运动枪、自制火药枪,经查证属实的,1支奖励2万元,2支奖励4万元,3支(含)以上的奖励8万元。

举报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经查证属实的,1支奖励2万元,2支奖励4万元,3支(含)以上的奖励8万元。

举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使用炸药、雷管、烟火药、黑火药等爆炸物品,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举报人2万元至4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举报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举报人3千元至1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举报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单位和爆破作业单位违规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举报人2万元至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通过举报,破获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枪支弹药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人5万元至1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本标准中所指枪支、爆炸物品等应经公安刑事技术部门鉴定确认。

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情况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举报电话: 110。

传真电话:0316-2333070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廊坊市和平路58号廊坊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危爆大队,邮政编码065000。

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记者李新苓)

相关新闻:

廊坊市政协组织收听收看省政协专题辅导报告

廊坊探索“一乡一庭”建设 创建无诉讼乡村

国务院第三督查组来廊坊开展实地督查

廊坊召开农村垃圾集中清理工作会议

廊坊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主任会议

责任编辑:美景
0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为目的,一切权利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C) 2012-2012 河北网版权所有 备案编号:冀ICP备09014245号

未经河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