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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湖进入封湖禁渔期 非法狩猎捕捞将被严惩

时间:2020-01-06 19:34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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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湖进入封湖禁渔期

12月18日起至2020年8月底非法狩猎捕捞将被严惩

记者从滨湖新区综合执法局获悉,为保护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12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衡水湖进入一年一度的封湖禁渔期。期间,我市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据悉,自2013年起,衡水湖延长了禁渔期期限,只允许秋季捕捞,取消了春季捕捞。这一举措,不仅使渔民增产、增收,渔业增殖放流达到预期效果,也促进了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对改善和恢复衡水湖自然生态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此次,滨湖新区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滨湖新区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活动保护衡水湖环境资源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指出:自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衡水湖进入9个月的禁渔期,其间整个湖区为禁渔区,在禁渔期内到禁渔区捕捞即构成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禁渔期或在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捕捞的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告》明确,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包含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为禁猎区,全年禁猎。在禁猎区和禁猎期内狩猎即构成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禁猎期或者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狩猎的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栖息着50余种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猎捕、杀害、买卖的,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此外,执法机关将向全社会广泛征集线索,开通举报电话,一经查实,构成违法的,将由综合执法局奖励举报人500元;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奖励举报人3000元,综合执法局和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滨湖新区综合执法局:0318-2810114 衡水市公安局滨湖新区分局:0318-2816726 (记者杜俊颖)


来源:衡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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