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取得立法权后首部地方性法规3月1日起施行
1月30日,衡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就该市取得立法权后首部地方性法规《衡水湖水质保护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和主要内容召开新闻发布会。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记者翟一杉摄
1月30日,衡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就该市取得立法权后首部地方性法规《衡水湖水质保护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和主要内容召开新闻发布会。图为该市相关工作人员在衡水湖进行水质采样。衡水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供图
河北新闻网1月30日讯(记者郎海江、翟一杉)今日上午,衡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就该市取得立法权后首部地方性法规《衡水湖水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和主要内容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条例》在2018年9月20日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查并批准,将于2019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为保护衡水湖提供了更为严密的法制保障。
据衡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宋志会介绍,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衡水市拥有的具有唯一性的宝贵生态资源。其中,水资源作为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对衡水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近年来衡水市各级各部门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仍存在执法不到位、水资源匮乏、富营养化突出、沼泽化加剧、人类活动干扰日趋严重等突出问题。
2017年4月,衡水市六届人大及其常委会成立以来,针对衡水湖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广泛调研论证及征求意见工作,确定对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立法保护的工作思路。2018年6月22日,衡水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市政府提交的《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194条,认真梳理汇总后形成《条例》(二次审议稿)。8月28日,衡水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草案)》。9月20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通过《条例》,《条例》将于2019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介绍,为保护和提升衡水湖的水质,形成《条例》6章35条。主要包括明确衡水湖水质保护的范围和标准、完善水质保护的监管体系、注重保护优先、加强污染防治等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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