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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今起开始抓拍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时间:2017-05-22 16:06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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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通客户端报道(河北台记者 王美中、衡水台记者马顺)今天(5月20日)起,衡水市电子警察开始抓拍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

从今天起,衡水市交警支队将利用“电子警察”对驾车时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以及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依法处罚,以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因驾车时接打电话等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促进市民依法文明出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驾驶机动车时不得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依据《河北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2016版)的相关规定,驾驶人不系安全带的,罚款50元;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记2分,罚款50元;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记2分,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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